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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
 

「dearss,

这是我第一次与你对话。你知道为何我叫你——或者你们——做ss吗?你应该知道的。我说的事,你都知道,因为我本来就是你的一部分。现在你睡着,我就趁你睡着的时候写这封eail。在你醒来之前,我会删去你电脑里的瀏览纪录。

你把我当做敌人。你要打倒你,我要迎战我。

三个月之前,我作了一个梦。这个梦只有我记得,你忘了。梦里,我跟一个男人睡在一起。对方没有脸——或者说有脸,但在我面前一闪即逝,使我不能捕捉他五官的特徵;或者说他的脸很普通,使我记不住;或者说……

总之在那一晚之后,我是记不住对方的脸。我在梦里没有太多感受——感官上的,只是感到自己回到最初所处的地方。与某一个人相拥,那一次相拥与一般的性行为不同,我们之间没有侵略。和平。没有角力。惯于男女性行为模式的人,认为只有插入才能带来满足,认为只有精液可被视为激情的证据。但灵肉合一的拥抱为人带来心的满足,类近于宗教灵性为人类带来的那种满足。

令我想起《花样年华》中,周慕云与苏丽珍未能「幸福地在一起」,他去了吴哥窟旅行。他亲吻石墙,那一刻他将自己的情殤、被背叛的伤痛,用嘴唇传达给石墙,让那股未知的力量为他分担这一切痛苦。在那刻,任何性快感都是肤浅的。

我所做的第一个梦,就是那样。

你注定要输给我,因为你一开始就掉入自己所营造出来的恐慌。你不能够从痛苦中抽离。你不能敏感地分辨出痛苦中的各种特质:美丑、甘苦、醉醒。

我比你走得前。

亲爱的ss,你在这一个月以来才做梦,太迟了。

你将会输。

yours,

dearesteneyself,es」

「三月二十一日:昨晚没有梦见楚兆春——我没有睡。我收到很多封es(敌我)寄给我的电邮。我已经分不清敌我到底是我,抑或是我以外的个体。我明白为什么我将会输给es——照es所讲,人每晚所作的梦比他醒后能记得清的要多。我只能记得醒来之前,es所为我呈献的、与楚兆春有关的梦。

「原来那不是假楚兆春——那是es所做过的梦。在三个月之前,es就开始作一些关于楚兆春的梦——在我(我是ss,想通什么叫做ss了——trueself以及self,即我的真我与自我之合体)未意识到之前。那些梦只有es记得,身为ss的我却一无所知。我现在每晚所作的梦,都是es从他所作过的梦中挑出来的——我该说精挑细选吗?

「我问es,到底他有目的。es却叫我问自己。我问他:什么是自己?我已经搞不清我是谁,而我体内有多少个像es般的存在。为什么是楚兆春?难道我的确是爱楚兆春?然而这不可能,这不可能……es说:有些事不是人能逃得过,有些事是早有决定、安排。每个人的生命都被那股力量主宰。不该害怕。人从那里来,回到那里去。我问es:我是否只有两个选择——回到那里,或者楚兆春。然而楚兆春的什么?我要杀了他?我要他fuck?fuckfor…howanytisshouldiaskfor?once?ice?andhowuldiaskhi?saytohiifyoudon’tfuck,theniwilltkilledbyes?andhowuldiexptohiwhothefuckises?i’probablylosgyselfiwanttobegodthatiuldkillesbutiuldkillyselfevenifi’notthegod」

樊梦告诉自己,事情不能就此完结——不应该以他作为一个疯子,去完结整宗闹剧。不,这根本不是一套完整的剧:人物由始至终只有一个,楚兆春只是被他潜意识所爱上的人,与樊梦的生活并没有实际关连。樊梦是一个因自己而发疯的疯子,没人推他去悬崖边——是他一手做成。因为他是他自己世界的神——es是他的神。es决定他必须得到楚兆春,便要ss去做,当ss不能够达到es的要求,es便毫不留情将ss逼成疯子,借此佔据樊梦的肉身。他太清楚这一点。

他的遗忘,就证明es的潜入。他无法阻止es,因为樊梦不想死。再者他没有信心能杀死es,说不定他就算捅死自己,es也会在他死后顺理成章地主宰这具身体。抑或到时候他会与es交换身份,成为新的es?他想通了,es与ss是相对概念,对于es,ss不欲与楚兆春接触,因此ss其实是es的敌人——是es的es,而es自然自觉是ss。那樊梦到底是es或是ss?或是什么也不是?

这天是礼拜六。樊梦的家人都外出了,故此樊梦容许自己在房内失声痛哭。哭完,他就写东西。写到想哭,就哭。走出房外,已经是下午——他一个上午粒米未进,甚至未梳洗。刷牙洗脸,双眼红肿,脸颊微凹下去,他腰间仅有的肉都好似消去,樊梦被这一个月以来的生活消磨成一个高大的骨架。

他撑着镜柜,专注地凝视自己的脸:他要记住这张脸——当他(他是ss?es?)在这具身体里,所露出的表情。他想知道es佔据他的身体时,眼神会变成怎样,可是樊梦无法得知。或者现在已代表es佔据了他的身体?因为樊梦已经将es与ss的界线模糊化,他失去了一个可供打倒的敌人。他只有他自己——这时,ss与es又好似合一了。

樊梦想,那个fakeeneyself的电邮帐户应是他申请的。他想:以es的性格,到底会设定什么密码?他尝试用:forss——果然正确。樊梦登入了fakeeneyself的户口。他可以肯定这就是他申请的户口。那些eail是他寄给自己的。但为什么他没有印象?是es。es洩入他的意识,控制他的身体,一回覆完电邮,就让ss重掌樊梦的身体。亦即是说这一整个早上都是樊前自己与自己通电邮。

他得出这个结论时,两行眼泪自红肿的双眼流下来,使脸颊生痒。他揉自己的眼睛,用死劲,几乎要把眼球剖出来,眼睛愈痛,泪流得愈兇,不知是因为太痛还是什么。

樊梦走出厕所,看见桌上放了一碟早餐,用一个透明的胶罩盖着。碟旁有一只保温壶,里面大概是一杯热奶茶——樊梦每天必须饮一杯奶茶,才有精神做事。保温壶旁边却有一张明信片:封面是一片佈满星星的夜空景色,角落处用白色笔写下:secret——字跡似曾相识。

翻去背面一看:

「dearss,

hereia

yours,

es」

樊梦看见署名的es,已没有任何感觉。人的情绪好似一条橡筋,拉扯太多,会变得松弛。近日樊梦的情绪变动太大,由紧绷、放松、几乎断裂、再紧绷再放松……尤其经过一个上午的写作与哭泣,他已不能再挤出更多悲伤。他捏着那纸片。他放下纸片。他摸摸肚子,饿得胃痛。他坐下来,揭开胶罩。他吃。

早餐早已凉掉,大概母亲没想到他会这么迟才吃。母亲去了婆家,今天樊梦本来要去婆婆家吃饭,但樊母昨天见他神不守舍的,便说只带樊英去,这天留樊梦一个人看家。

樊梦很想知道自己在哪里见过这张卡片。不,使他感到熟悉的不是卡片,而是字体。很熟悉的字体。他一边食,一边想,忽地一个猜想蹦入脑海,一阵痒而寒的颤慄通过他身体流向四肢,明明是春天,他却紧紧抱着自己的身体,力图阻止那份寒意。

他跑入房间,自书桌底拉出一个大胶箱,里面放着他中学时代的大部分功课。樊梦是一个留恋于过去的人,他对过去的事情总怀有特别的感情,故升大学时,他没有让母亲丢掉中学时代的课业,把那些作文、作业都留下来,由中一到中七。他拿出一份初中时代的英文作文,跟明信片上的字跡比对,不由得喘着大气,心被一只大手攫住,好似连血都不能输出。

那是连血管都冷凝了的一种感觉。

那是四肢冰封的一种感觉。

那是腿骨忽然折断成碎片、人变成一团缺乏骨架支撑的软肉、摊在地下的一种感觉。

樊梦再也站不住,不知何时,明信片跟英文作文都散落在他脚背附近。

一样的字跡:初中时,他写「i」总会手多的在「i」的上端加上一个鉤,写成像阿拉伯数字的「1」,被老师纠正了几次才改得成;写「」时,他特别爱卖弄美感,总将写成斜体;至于「h」,一直到现在他都觉得潦草字体的h比较美观,故在写h时,会特地写作潦草。这一些极细微的、私人的写字习惯只有他一人知晓,别的人不可能模仿得来。

樊梦相信,这张明信片出自他本人的手笔。

一阵低沉的法国号声响起(他猜那是法国号)。

法国号声加强。

「过去十八岁没戴錶不过有时间……」

樊梦行入房间,接听了电话——他怎么总是将《陀飞轮》校为手机铃声?别人没说错,要让自己讨厌一首歌,最好的方法是将之校成来电或响闹聆声……依然是没有来电显示,连号码也没有?只写着「private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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