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笔小说
墨笔小说 > 城中村租二代[九零] > 第141节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141节

 

何秀红呵呵笑:“那有啥丢脸的,说明大人们还把你当小孩子,都疼爱你呢。”

路圆满突然插嘴说:“娇月,其实升级还有更好玩的玩法。”

“哦?”孟娇月立刻感兴趣地问:“怎么个玩法?”

路圆满:“双升,就是两幅扑克牌的升级,是打升级的升级版,难度更大,趣味性更强,基本上玩过双升的就不会再想玩单升了。”

孟娇月兴趣更浓,有点想不出来两副牌该怎么玩。

路圆满说:“改天让金鑫他们两个过来,我们教你。”

孟娇月点点头,一脸期待。

路圆满又说:“我们还可以教你打麻将。”

何秀红笑着用筷子头轻轻敲了下路圆满的胳膊,说:“行了,小心孟总找你算账!好好一个大家闺秀被你带成赌鬼了!”

路圆满:“这我可不同意,不管是打双升也好,打麻将也好,都是需要智慧和计谋的,得动脑筋的,炸金花那种玩法才叫赌博。你看炸金花那么简单,我就没教给娇月。再说,打麻将是一种交际手段,你看港城电视剧,那些阔商、富太太们,有事没事就召集人来家里打八圈,在牌桌上谈事、谈生意什么的。我听金鑫说,他在鹏城有时候也会和明星,明星的经纪人们打麻将,赢钱了一高兴就特别好说话。将来娇月当了老板,没准也会有这种应酬的,学会了可以不玩,但不能不会,娇月你说是不是?”

孟娇月忙点头,“是,是这个道理。”

何秀红笑着睨了自家闺女一眼,说:“歪理一大堆。”!

请客

时间进入到8月中旬,路圆满和程昱的婚礼正式进入倒计时,通知亲朋、邮寄请柬等等。

两边的客人很简单,程昱这边主要是同学、因生意而结识的一些社会关系。同学就由江玉树、温倦等关系好的同学代为通知,重要的生意伙伴基本上都已经知道了他要结婚的事儿,再去亲自打电话或者上门拜访,送一下请柬,有些关系不算太亲近的,要么委托别人通知,要么会自动打电话过来问。

在婚礼举办之前的两周,请柬已经寄出去了七七八八。

路圆满这边的就更简单了,宴请的人除了同学外,就是村里人,村里人好说,临时在村里头吼一嗓子都行,同学那边,师专同学好说,罗琳在帮忙通知,至于初高中同学,路圆满没想好要不要通知他们。尤其是高中同学,高考之后各散东西,那时候不像现在似的,有手机,有小灵通,有互联号,大家距离远了,各自有了新的生活,结识新同学,渐渐就断了联系。现在忽然去联系,好似是为了人家的份子钱似的。

明天就是看演唱会的日子,孟娇月很兴奋地带着路圆满去逛街,准备挑选明天晚上看演唱会时穿的衣服和配饰。他们没去大商场,而是去了语言学校附近的时尚街区。

这边面向的人群是潮流的,追求个性、时尚的年轻人,店面五花八门,标新立异,以期能够吸引眼球。

“我们去那家店逛逛,就是门上挂了一只卡通猫的那家,我来过几次,他们家的衣服还不错,说都是从韩国进的货。”

不知道哪一天,韩流就在国内盛行开来,因为一部电视剧、一首歌曲喜欢上了一种文化,一种语言、一个国家,模仿他们的妆发、穿着打扮,有些人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,这就衍生出了“哈韩族”,“哈”在北方方言里有伏低做小讨好人的意思,这个名词诞生之初大概是带着讽刺意味,但诞生之后,却成了一个中性词,没有褒贬的含义,只是指代了一批深受韩国文化入侵影响的人。

孟娇月只能算半个“哈韩族”,她喜欢韩式街舞,喜欢人家的穿着打扮,但那些明星们却不怎么感冒,也不喜欢他们染得红红黄黄的头发。

“……所以,你觉得金鑫染成黄色的头发不好看?”

随意挑

选着衣服,路圆满听着孟娇月评价着店里墙面上挂着的大幅韩国明星照片,联想到了金鑫身上。

孟娇月点头,说:“不好看,我就是没好意思说,好好的黑头发,干嘛非要染成黄色,不知道有些人为了头发好一些,吃了多少黑芝麻!”

她的语气中颇有种痛恨别人暴殄天物,不珍惜之感。孟娇月的发质偏软,是介于黄和黑之间的深棕色,散发着光泽,她有一把好头发。

路圆满不由得笑了,说:“那个吃了很多黑芝麻的,不会是你吧。”

孟娇月真系地摸着自己的长头发地说:“可不就是我,我生下来了头发就那么几根,还发黄,长到了三岁还是那样,把我爸妈急够呛,跑医院、找偏方,一直到我上学之前,还跟古天乐演的《神雕侠侣》里的裘千仞差不多,丑得可以。”

路圆满回想了下裘千仞的样子,稀拉拉的露出头皮的黄头发,确实不大好看。

孟娇月心有余悸,指指自己下巴的位置,说:“头发少,不爱长,一年都不用剪一次头发,头发长到这里就开始分叉,直到上了初三,这种情况才好了起来,唉,不堪回首,我最见不得人家明明长了又黑又浓密的头发,却非要又烫又染的糟践,真是……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!”

孟娇月词不达意地表达着自己的心情,路圆满不自觉地摸摸自己的头发,摸出手机来,编辑了一条短信。

金鑫正在工人体育馆里做演出之前的最后确认,听到提示音,点开短信一看,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来,找个安静的地方,回拨电话过去。

“你发那条短信什么意思?”

程昱:“就是字面上的意思。建议你把头发染回来,微黄的头发……不庄重。”

金鑫张张嘴巴,几秒钟之后才开口:“你什么时候开始关注我的外表了?我是做娱乐行业的,整天和明星们打交道,不太需要……庄重,需要时尚、fashion!现在国际上就流行黄头发,我是走在了时尚前沿!”

程昱干干地笑了两声,说:“是嘛,你说得也有道理。”

直到挂了电话,金鑫都怀疑给自己发短信的不是程昱本人,两人关系好归好,程昱可还没闲得来来管自己的外貌如何。他继续去忙工作,一会儿又想到,难

道是自己染的这个黄头发太难看了?程昱实在看不下去了?可明明很多人都夸,说他皮肤白,这个发色很适合他。

这个想法一想起,金鑫老觉得别人都往他头上看,那目光绝对不是欣赏,自己跑去洗手间,左照右照,越照越没有自信,在国人传统审美里,黄头发就是营养不良,没发育好,什么黄毛丫头之类的,都是贬义词!再想想那些染了黄头发的明星们,只能说是标新立异,与众不同,绝对不能说是好看。

算了,算了,还是把头发染回来好了,金鑫想着。

于是,演唱会结束后第二天的晚上,西关村大厦10层,创业新派餐厅餐厅的隔间里,孟娇月看见了一头黑发的金鑫。

“呀!”正在点菜的孟娇月楞楞地看着走进来的高大帅哥,一脸惊讶,好似不认识来人似的,好一会儿才眨眨眼睛,眼波流动,“金鑫,你把头发染回来了?”

金鑫扫了和未婚妻同看一本菜单的程昱,拨了拨头发,嘴角露出浓浓的笑意,说:“是啊,我还是觉得黑头发好看。”

孟娇月目露赞赏:“本来就是黑头发好看!”

不由得又多看了几眼,自觉地往里面挪了挪,将外面的座位让给金鑫。

金鑫轻咳一声,在跟孟娇月相隔一人距离的位置上坐下。

孟娇月将菜单推过来,说:“听大满说你也蛮喜欢这家餐厅的,就选了这家,你喜欢吃什么,尽管点,我请客!”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