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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6节

 

即便如此, 随着现代社会的推进, 凰鸟一族也变得格外珍惜子嗣。每个幼鸟都是父母掌中宝。若不是有完全把握,一般是不会让自家孩子这么干的。

凤尾族那边是因为外面养的狗腿子, 搞出天怒人怨的大事来,临死前还反咬他们一口。如果这事让凤尾族自己去收拾残局, 非但没法平息大众怒气,搞不好整个凤尾族都得跟着完蛋。所以, 他们势必要拉全体凰鸟一族下水,才能把事情摆平。

再加上,凤尾家主也是对自己的幼子,以及这些年利用马飞巢囤积的宝石矿藏,珍稀药物,拥有绝对自信,才敢立下如此赌约。

至于丹鸟一族,原本算是凰族中的皇族。在凰鸟内部,他们原本有着绝对的统治地位。可是随着时间推移,时代变迁,凤凰血脉日益稀薄,丹鸟一族竟被其他凰族后来者居上,反倒把他们踩在脚下。

说来好笑,凤尾族原本来自海外,根本不是华国人。他们善于钻营,靠着与凤凰神似的鸟形,以及他们在美洲的神圣的地位凝聚出来的大气运,硬生生跑到国内兴风作浪。

几代以后,居然开始以凰鸟一族的鸟王自居了。

如今自己贪心不足,闹出大事来,还想拖所有凰族下水。丹鸟家族如何还能容得下他?巴不得把他们家族重新赶回海外去呢。同时,丹鸟家主也是对凤十七这个孩子拥有绝对自信,才会应下赌约。

说来好笑,丹鸟家主之所以如此自信,是因为他血脉觉醒,拥有了一点点预言梦的能力。

凤十七独自一人通过血脉试炼的当日,丹鸟家族正好就梦见族内一只凰鸟幼崽,被一团白光笼罩。派人下去询问,别的崽子根本没事,反倒是凤十七这只孤寡幼崽,被人算计独自参加了血脉试炼,而且还成功了。

家主确定梦中看见的幼崽便是凤十七。特意把凤十七喊来,向他询问试炼的经过。

凤十七却隐瞒了试炼过程,另编了一套明目,关键时刻含糊其辞,一语带过。

老谋深算的家主自然听出来了,可越是这样,他对凤十七就越是满意。这不正好说明了,凤十七有大气运庇护吗?龙族也好,凰族也罢,大家都很相信气运那一套。

自此家主便把凤十七带在自己身边,以继承人的方式调教他。说白了,身上流淌着他们丹鸟一族的血,是不是亲生的,家主根本不在意。他只是觉得凤十七得大气运庇护,注定会有一番机缘。若他长成,不止是丹鸟家族,就连整个凰族都跟着受益。

如今,家主把年仅十二岁的凤十七叫到自己面前,说起打赌之事。

凤十七全程恭恭敬敬的听着,答应了接受浴火重生的仪式。

可转过身回到少主居所,看着满室的宝石摆件,以及奢华的古董家具,凤十七却觉得有些喘不上气来。

他才十二岁,参加血脉试炼时,身边无一族人帮衬,几乎快要被克拉肯打死。

他是火系幼崽,被水系帝境boss攻击,根本没有生还可能。可在阴错阳差之下,正好辛念跟他分配在同一个试炼场。

然后,辛念见他危险,拼命救下他,带着他一路奔逃。

现在想想,凤十七还是觉得不可思议。他和辛念一个是尚未长成,没多大本事的幼崽;另一个没有战斗技能,身体也不好,天残一般的召唤师。两人却借着地形,疯狂逃窜,一边逃一边找机会反击。后来当真就实现了以弱胜强,逆风翻盘。

到现在,凤十七还记得辛念亲口告诉他,以后打不过你就跑呗,拖一分钟是一分钟,很快就有人来救你了。

可现在的现实是,他又遇见根本扛不起的事情了,可却不能逃跑,也无人救他。

凤十七作为丹鸟少主,此时也是被架在火上烧吧?

他只有两个选择,一种是成熟体面地接受命运,自己走上梧桐架子,接受天火焚身。烧死了没人会同情他可惜他,只会怪他自己没用。若是没死,以后他可能就是凰族太子了,身份地位超凡,再也无人给欺负他,作践他。

另一种选择,他也可以选择逃跑,然后像个不成熟的孩子一般,被家主抓回来,绑在梧桐架子上,承受天火焚身。

到时候,别人还会指着他,摇摇头说道:“这崽子还是太小了,作为丹鸟少主却一点担当都没有,真给丹鸟家丢人。”

那一日,辛念告诉他,他可以开心一点,做小朋友才会去做的事情。辛念总是嫌弃他油腻,又古板,就像个小老头。可现实却是,除了辛念以外,没有人会在危险来临之际,冲上前保护他。没有人在打架时候,疯狂带着他逃跑,从未想过扔下他独自应敌。也没有人会给他嘴里塞好吃的三明治,叫他填饱肚子。后来还带着他水煮巨型大螃蟹,做章鱼铁板烧给他吃。

凤十七突然想起,当日里,他向红翎扔出一小团天火作为试探。辛念想都不想,扑上去试图用身体帮红翎挡下。她根本没能力接受天火,可为了红翎辛念什么都愿意做。因为红翎是她养妹。

如果辛念也是他凤十七的姐姐的话,这会儿肯定冲到家主面前,告诉他,“我们家凤十七拒绝天火仪式。他才刚十二岁,还是只幼崽,你们凭什么烧他?要烧烧你们自己去吧!”

可惜,凤十七根本没有姐姐,身边也没有任何亲人。他没法拒绝上梧桐架,就像他当初无法选择是要成为少主,还是当个普通人。所有事情都容不得他自己决定。只能被动接受家族安排的人生。

凤十七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难过与不甘。他想着死就死了。这便是我的命,半点怨不得人。这段时间,他既然接受了丹鸟族给他的富贵生活,享受了少主的特权。自然要为族人尽力,这点他是心甘情愿接受的。

可他明明还是个小孩子,却连一件小孩该做的事情都不会。等他死的时候,仍是只会油腻,死板,像个小老头一般。这辈子岂不是白活了,一点开心的事情,都没有经历过。

所以,第二天凤十七就像跟亲爷爷说话似的,对家主说出了他的心愿。他想再去青山镇一趟,只让珍琴陪着,他想去见那位狗小姐。最好能在那边小住一段时间。这样也算了却他最后的心愿。就算点燃天火,将他烧成了灰,他此生也没有任何遗憾了。

丹鸟家主一听青山镇,狗小姐,辛家,顿时嘴角便微微动了动。

他这小孙儿还真会挑地方挑人。这孩子恐怕到现在都不知道,那位狗小姐的父亲辛铁,百年难得一遇的大圆满,凭一己之力,干翻了屹立几十年不倒的马飞巢,以及国内排名前五的飞羽佣兵协会。

就连凰族都被辛铁搅了个天翻地覆。如今辛铁更是佣兵总会下设慈善会长。此人的声望如日中天,可以说佣兵总会就是因为有了辛铁,才得以挽回声望,重新赢得了大众的信任。

说起来,辛家也算凰族的死对头。可跟辛铁有旧怨的是凤尾族,跟他们丹鸟一族又有什么关系?

丹鸟一族刚好跟凤尾族是死对头,若不是凤尾老不休坚持打赌,他才不忍心把继承人放在梧桐架子上烧烤呢。

敌人的敌人,就是己方的伙伴。若是通过珍琴关系,能让少主跟辛家打好关系。于他们丹鸟一族,有百利而无一害。

正因如此,丹鸟家主想了想,到底还是答应下来。

“成,这件事爷爷来安排。只是你就算去了辛家,切莫把族内之事告知给外人。”

凤十七自然点头答应了。

一切就跟做梦一样,在上烧烤架之前,凤十七得到了难得的两周假期。

再次踏进青山镇小酒馆,正好是上午十点。

后院里,辛念指挥着辛玖赶紧把水井里浸着的西瓜捞上来切着吃。

辛玖看了她一眼,就老老实实跑去捞西瓜了。这活大概也就只能他来干了,西瓜是深渊变异种,长圆形的,直径足足有五十厘米,瓜皮也是深色的,瓜秧都是带尖刺的。

辛玖毫不费力地把瓜捞上来,上手一摸,果然凉津津的,可以吃了。

如今到了他这种地步,不管切什么东西,都会使用庖丁刀法。于是辛铁直接手起刀落,把整瓜切成了均等份一牙牙的,整齐地码在案板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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